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,湖南岳陽交警部門將聯合當地教育部門對轄區(qū)所有中小學校、幼兒園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,嚴查涉校車輛交通違法:對學生用車交通違法行為,一律予以頂格處罰;對學生用車非法改(加)裝座位的,一律予以強制拆除,恢復原狀;對未年檢車、“黑車”、“病車”等接送學生的,一律扣留車輛;對報廢車接送學生的,一律予以強制報廢。
整治內容還包括:全面摸清合法和非法營運車輛底數、車輛所有人、駕駛人基本情況、運行時間、路線,做到底數清、情況明;建立學生用車和駕駛人管理檔案,將其納入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。對不具備相應準駕資質,3年內任一周期有6分以上記錄,3年內有傷亡安全責任事故記錄,品德不良、言行不端的駕駛人,一律不準駕駛學生用車。
交警部門表示,對租賃運輸企業(yè)車輛接送學生的,要由校方或家長與客運企業(yè)簽訂租賃合同,并向縣級教育部門提交接送方案,擬用車輛技術狀況、參保情況、駕駛人資質等材料,經縣級交通運輸、教育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后,由縣級教育部門統(tǒng)一配發(fā)“學生用車”標志牌,方可用于接送學生。沒有噴涂校車標識或放置學生用車標志牌的車輛,一律不得集中接送學生。嚴禁學校、家長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。 來源:張家界在線 |